2024-12-18 18:03:01 28 0 - N + 浙商银行咸阳分行被罚22万元: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 12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2万元;于颖淼(浙商银行咸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被监管警告。 返回列表 上一篇:重磅微视频|习近平的澳门情缘 下一篇: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原行长梁福成被查 相关文章 兖煤澳大利亚午前涨逾6% 机构料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望得到优化 反超重庆!中国最强省会,逆转了 中海油服午前涨超6% 公司全球竞争力逐步增强 沪上阿姨午前逆势涨超7% 股东自愿延长禁售期彰显发展信心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28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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