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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岢岚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

  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岢岚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被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23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山西岢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忻银罚决字
〔2026〕1号
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2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忻州市分行

2026年

2月2日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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