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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农商银行获批开业!张鑫安任董事长、宋晓亮任行长

  4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青海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海东农商银行及分支机构开业,开业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属地监督管理。批复明确,核准其中文名称为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海东农商银行。注册资本方面,核准海东农商银行注册资本金为10.06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方面,核准海东农商银行股权结构为:自然人股东934户、认购股本4.71亿股,占股本总额的46.85%;法人股东32户、认购股本5.35亿股,占股本总额的53.15%,其中海东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本7556.31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51%,青海东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认购股本660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56%,青海平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本553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5%。

  业务范围方面,核准海东农商银行可开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保函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人事任命方面,核准袁金宝、唐芬芬、罗喻之、张鑫安、李惠娟、祁莉红海东农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杨常春、郑晓伟、赵璐海东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张鑫安海东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宋晓亮海东农商银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洪成、赵明寿海东农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邵永江海东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批复明确,上述人员应在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海东农商银行应及时向青海金融监管局、海东金融监管分局书面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相关任职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失效。

  海东农商银行获批开业的同时,监管机构核准青海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循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家机构解散,相关债权债务由海东农商银行承继。上述解散机构应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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