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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3.04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等

  4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合计被罚款83.04万元。

  罗**,时任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与创新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对公司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张**,时任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对公司违反征信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0.5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梅银罚决字〔2026〕1号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3.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4.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5.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6.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

     

警告,合计处罚款83.0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 2026年4月3日 3年 2029年4月8日公示期届满
2 罗**,时任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与创新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梅银罚决字20262号 对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罚款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 2026年4月3日 3年 2029年4月8日公示期届满
3 张**,时任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管理部总经理 梅银罚决字20263号 对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征信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罚款0.5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 2026年4月3日 3年 2029年4月8日公示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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