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9 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针对 " 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 " 一事,我局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大象新闻,2025 年 12 月 10 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一分钟内连续 8 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
被路虎别停 8 次的当事人发声:4S 店定损 10 万,这种事情明显是有侵权人,所以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车是一直没有修,证据这么明显,他(别车人)应该遭到治安处罚,比如口头警告啊,但这些都没有。
此前,交警现场认定 " 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 " 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后续却以 " 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为由不予立案。
交警称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当事人自行报案后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2 月 3 日,朝阳区分局又以 " 没有违法事实 " 为由终止调查。吕先生近 10 万元修车费理赔无门,车辆折旧损失约 6 万元。

记者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民警详细记录了记者反馈的问题后表示 " 将由案件经办民警进行回复 "。桂林路派出所称需向分局报备却 " 没有分局联系方式 "。
3 月 3 日剧情反转: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知吕先生,刑事复议认定 " 原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目前案件已重启,结果预计一个月内出炉。维权路一波三折,最终能否还车主公道?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长春市公安局、大象新闻、南京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长春男子遭路虎 1 分钟恶意别停 8 次后追尾,警方通报:已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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