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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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计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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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泰银罚决字〔2026〕1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6.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
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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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泰州市分行 |
2026年3月17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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