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289.38元,并处罚款792100元,罚没合计792389.38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5.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6.占压财政资金;
7.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8.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
|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聊银罚决字〔2026〕1号) |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 1 |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聊银罚决字〔2026〕1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5.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6.占压财政资金; 7.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8.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 |
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289.38元,并处罚款792100元,罚没合计792389.38元。 |
中国人民银行 聊城市分行 |
2026年3月6日 | 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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