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起,又有一批新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内容涵盖殡葬服务、空气质量国标、旅游投诉和直播电商等多个领域,将直接影响你我的出行、生活和消费。
直播电商划定13类禁售食品与10项禁令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新规以33条具体条款对直播食品销售乱象进行严格规范,明确划定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和10项直播行为禁令。其中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作出了细化规定,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公共机构充电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发布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要求公共机构充电车位占比不低于总车位的25%,为各级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与运行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依据。新规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设备配置方面,《指南》明确,公共机构充电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整体车位的25%,其中直流充电桩占比20%-40%,交流充电桩占比60%-80%。直流充电桩单枪功率宜选40kW-250kW,需具备恒功率、有序调控功能,宜支持V2G车网互动;交流充电桩单枪功率宜为7kW,同样要求具备有序调控与通信功能。同时,箱式变压器容量按充电桩总功率的1.25倍配置,兼顾安全与成本控制。
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得以明确

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4种类型及具体表现形式,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确保《办法》科学严谨、与时俱进。《办法》要求,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在首页首屏、热搜、弹窗、榜单等醒目位置,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政府不得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这是自1997年原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旨在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并培育文明现代殡葬新风尚,以更好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殡葬行业发展。《条例》规定新设殡葬服务机构须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且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从源头上强化公益导向。《条例》在管理方针中明确坚持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导向,并将生态安葬纳入基础项目清单。具体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鼓励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国家倡导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或适当收取费用。
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将正式实施。按照新标准,从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将PM2.5的年均浓度达标限值设为30微克/立方米,PM10的年均浓度达标限值设为60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从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修订后的浓度限值,其中PM2.5为25微克/立方米、PM10为50微克/立方米。生态环境部表示,新标准充分考虑当前形势,采取“一次修订、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一方面以清晰的远期目标传递稳定预期,促进相关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设置“十五五”的五年过渡期,给各地留出结构调整、源头减排等治本之策的时间和空间。
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高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其中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等。
中药生产新规突出全过程质量管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旨在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监管体系,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是在现行药品生产监管法规基础上,专门针对中药生产特点制定的补充要求。其核心目标是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中药监管体系,实现从药材源头到上市后风险控制的全过程、全链条质量管理。《规定》内容涵盖总则、基本要求、质量管理、物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监督管理及附则共七章,对中药生产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重点提示包括:严把供货商质量关;推行中药材GAP,构建长效溯源机制;优化中药提取物管理;规范中成药委托生产,压实双方责任;鼓励标准提升,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优化检验要求;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引入均一化处理以提升批间稳定性;推进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数智化转型。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与政府购买服务挂钩
民政部发布新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评估工作,健全评价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该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发布的旧版办法同时废止。根据《办法》,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A至1A共五个等级,等级有效期为5年。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可享有的政策支持直接挂钩: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将被支持和鼓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接受年度检查时,可享受简化程序的便利。民政部门将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进行动态管理。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需按规定使用和展示证书标志。民政部门可对高等级社会组织进行跟踪评估,并对出现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的组织进行核查评估,并据此调整其评估等级。
国家支持发展对外数字贸易和绿色贸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11章83条,其中明确规定了支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为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影响较大监察工作可向社会公开7类信息
《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8条,旨在加强和规范监察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监察工作信息,强化对监察机关的监督。《条例》规定,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监察工作,监察机关经过综合评估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向社会公开“立案调查信息”“政务处分、处理信息”“责任事故追责问责信息”“追回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信息”“典型案例通报信息”“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信息”“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监察工作信息”等7类信息。
文旅部发布新规细化旅游投诉处理方式
为了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承担旅游投诉处理职能的组织,对双方发生的旅游纠纷进行处理的行为。《办法》区分“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构成犯罪”三种不同情形,进一步细化旅游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区分旅游投诉调解与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原办法“立案”“案件”等相关表述进行统一修改,避免以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市监总局统一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认定标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统一和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中违法所得的认定与计算,解决此前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办法》对实践中的难点明确了处理规则:当事人已依法退赔的款项不予没收,但计入违法所得基数;若同一法律法规中部分条款未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一般视为无需单独计算;对于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部分,可不再单独计算,但应在确定罚款时考量,并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对于依法不予处罚的案件,不再没收违法所得,但不免除当事人的退赔责任。
新修订的自然保护区条例3月15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条例》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全局,聚焦自然保护区治理痛点难点,以5章48条的制度设计,为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建设、系统化保护、规范化管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条例》依据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定标准,明确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特殊自然遗迹为核心,兼顾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这一界定告别模糊认知,厘清自然保护区与其他自然保护地的边界,将保护对象精准化、保护目标清晰化,让自然保护区回归“生态优先、保护为本”的本源,为分类施策、精准管护奠定基础,确保珍贵自然遗产得到最严格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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