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两部门: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4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