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被罚36.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警告,并罚款36.7万元。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4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