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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8.8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8.8万元。

  赖某愈(时任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黄某杰(时任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总经理)二人因对该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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