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3.77万元:虚报金融统计数据等

  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5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处罚款43.77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虚报金融统计数据;

  2.临时户到期未及时销户,到期后未发生交易;

  3.账户资料过期,且继续发生交易;

  4.未按规定要素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5.不良信息告知不规范。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4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