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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H股“全流通”业务相关资金划转应通过中国结算相关账户进行

  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出,H股“全流通”业务相关资金划转应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账户进行。中国结算应在境内银行开立H股“全流通”专用外汇账户(账户代码为2417),中国结算香港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可开立境外外汇专用账户,用于H股“全流通”业务相关资金划转,账户收支范围见附件2。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公司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通过中国结算直接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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