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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征信被罚4.4万元: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

  1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金蝶征信有限公司因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4.4万元。

  姜某杰(金蝶征信有限公司、金蝶征信有限公司数字信用事业部)对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50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金蝶征信有限公司 深人银罚〔2025〕56号

一、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

二、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

罚款4.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25年11月6日 一年  
2

姜某杰

(金蝶征信有限公司、金蝶征信有限公司数字信用事业部)

深人银罚〔2025〕57号

对金蝶征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

罚款550元。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25年11月6日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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