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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鸿集团控股:董清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03321)发布公告,董清女士已提请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

  于董女士辞任后,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10A条,以及企业管治守则第B.3.5条的规定。为遵守上市规则,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尽快物色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的合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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