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北京证监局:对北京诺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8月21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诺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以私募基金形式成立运作北京飞利信泽渊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泽渊合伙),泽渊合伙至今未备案;将泽渊合伙部分基金财产挪作他用。依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5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